2018-07-28
周坚主任以“涉外仲裁业务经验分享”为主题,分享了他在涉外仲裁业务中的经验跟案例。开宗明义,周主任提出了做律师要有一个战略思路。选择国际仲裁,最核心的原因是,在涉外方面,如果不通过这个原则,我们国家主权原则就很难去实现。国际商事仲裁不对外公开,与国内商事仲裁一样,也是一裁终局,程序并不复杂。如果对程序有异议的,可以就程序上的问题申请撤销。国际仲裁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首先要有仲裁条款,国际仲裁案件一般双方事先约定,因为“老外们”对于国际仲裁更为认可。当然,也可以在事后达成仲裁约定。选择国际仲裁,可以更好的得到执行。国际仲裁的裁决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在受理的案子是最多的,不仅包括国内的专家、仲裁员,还包括国外的仲裁员。CIETAC有好几个分会。申请仲裁一般会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可以到它的分会去提起仲裁,可以选择在北京,在上海,只要对方不提起异议。从现有的数据来看,CIETAC受理的案子最多,是有巨大影响力的。2017年度,贸仲受案总量是2298件,其中涉外案件476件,国内争议是1822件,2016年贸仲受案总量是2181件,其中涉外案件483件,国内争议是1689件。
周坚主任强调涉外案件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是讲究事实,第二是举证责任,跟国内诉讼是不一样的。仲裁庭讲究的是公平,仲裁结果不是类似案例中可以通用的。
接着,李燕平律师也同在座的各位同事分享了关于港股上市业务的经验。李燕平律师在香港中文大学毕业后,曾经在香港的一间律师事务所工作了2年,主要从事非诉讼业务,尤其是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李燕平主要分享了港股上市的流程。香港律师上市业务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程序,从法律服务申请书的起草、与各方的接洽、港股上市的时间节点,到委托合同的拟定、招股书分工,及建立数据库,李律师都做了分享和介绍。李燕平在2年的时间里参与了3个上市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李燕平还自豪地说,“前任”律所进步很快,已经是香港前20名律所了。今后如果有内地企业去香港上市,博爱星律所完全有能力搭建这个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