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6
【涉嫌信披违法被处罚预告】
2019年8月8日晚间,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印股份,证券代码:00086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拟对海印股份作出行政处罚。海印股份涉嫌违法事实如下:2019年6月12日,海印股份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称公司拟与许某太、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用于防治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产业化运营的相关事项,披露了合同签署情况、合同方介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等,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此,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海印股份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019年6月24日晚间,海印股份发布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因“今珠多糖注射液”相关七大事件存在披露不准确的情形,广东证监局认定其违法违规,对该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董秘等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维权依据】
因海印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广东证监局处罚预告。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广东证监局最终以虚假陈述为由对海印股份予以行政处罚,因海印股份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正在代理海印股份投资者索赔诉讼登记的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维权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海印股份证券索赔团队负责人章祥兵律师表示,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4日之间买入海印股份股票,并在2019年6月25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诉讼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材料准备】
投资者索赔诉讼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1、 身份证公证书(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在当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2、 证券开户申请表(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 股票交易对账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自首次买入之日或从2019年6月12日之日起打印至最后全部卖出之日或者现在,首次买入海印股份股票之日或2019年6月12日哪个日期在先,就从哪个日期开始打印;对账单含有姓名、证券账号、买入卖出日期、证券代码、成交股数、成交价格、成交金额及佣金);
4、 详细联系方式(电话、地址、邮编及邮箱)
股票交易对账单如有多页,请加盖骑缝章。
【关于我们】
我们团队成员均是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专业代理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引发的证券纠纷,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打赢官司并帮助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才收取律师费,使股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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