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6
文 | 曾 洁
★全文字数共有604字 | 预计阅读时间为2分钟★
在党政部门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是新时期加快法治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2024年2月4日,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委政府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金坛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金坛区第三届法律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法律顾问委员会”)。江苏博爱星(金坛)律师事务所蒋超主任当选本届区法律顾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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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律顾问委员会负责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包括法治金坛建设重大问题研究、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疑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处理、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要合同审查与洽谈、法治培训与宣传等职责。
蒋超主任表示将承担起这份光荣的责任,在工作中找准定位、提高认识、发挥积极作用,率领博爱星(金坛)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同仁为促进法治金坛的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撰稿 - 曾 洁
编辑 - 曾 洁
审定 - 言 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