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9
文 | 潘 妍
★全文字数共有746字 | 预计阅读时间为3分钟★
2024年5月28日下午,博爱星律师事务所陈菲律师受邀在常州经开区实验小学为学生们开展主题为“民法典进校园法律宣传”的讲座活动。本次课堂旨在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民法典》,进一步提升同学们的法治意识,让法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陈菲律师首先为学生们介绍了《民法典》的概念、性质、颁布时间及框架体系,让学生们对《民法典》有了初步的了解。之后,陈菲律师就“在法律上你属于什么人”的话题,为学生们介绍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内涵、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人格权、法定结婚年龄及刑事责任年龄。
讲座过程中,陈菲律师结合日常生活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案例为学生们解读了《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从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民法典》每天都在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陈菲律师以“小明”鲜活生动的案例为中心,结合了《民法典》各分编的具体法律条文规定,帮助同学们理解《民法典》是如何守护我们一生的。此外,陈菲律师就几个常见问题为学生们普及了关于未成年人侵权、正当防卫、名誉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等法律知识。
此次讲座不仅为学生们普及了关于《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的知识,让同学们认识《民法典》,认同《民法典》,使《民法典》深入人心,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学生们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使全体学生成为《民法典》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本次讲座是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项目“星筑梦”·基层行法治服务公益讲座之一。未来我所将继续开展相关公益普法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撰稿 - 潘 妍
编辑 - 梅映雪
审定 - 言 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