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2
文 | 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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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的张静律师和黄陈律师收获当事人赠送的锦旗一面,这面锦旗,不仅仅承载了当事人的由衷感谢,更是对二位律师辛勤工作的高度认可。
2024年5月,新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的张静律师和黄陈律师,担任冯先生涉嫌交通肇事罪一审一案的辩护律师。接受指派后,两位律师立即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目前检察院给与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且冯先生还未取得案件两位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谅解,承办律师通过向冯先生释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协助冯先生在开庭前取得谅解书。开庭当天,检察院听取辩护人辩护意见后当庭变更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这一结果无疑是对冯先生的巨大安慰,也是对两位承办律师辛勤工作的肯定。
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一直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在未来的工作中,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保持专业、负责的态度,精进业务能力,用更专业的素养、更优质的服务回馈客户,为社会和谐公平贡献一份力量。
撰稿 - 张 静
编辑 - 梅映雪
审定 - 杨 婷